影星黄晓明涉嫌卷入操纵股票案
今日凌晨他在微博发表自辩声明
声称自己与案件主谋高勇并不相识
卷入这场风波是因自己理财不慎
愿意为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目前这条声明底下的评论已超9万
这场面与当年的东虹桥事件有得一比
2015年,黄晓明为P2P平台“东虹桥金融在线”做代言
2016年,受快鹿事件影响,东虹桥出现兑付危机
慌乱中的投资人涌向了黄晓明的微博
对他进行了声讨
为了平息这场风波
黄晓明工作室通过微博发表了
《关于黄晓明与东虹桥金融在线的相关声明》
声明称黄晓明与东虹桥金融在线无任何投资或合作关系
只是接受了邀请去帮东虹桥在线拍摄了宣传片和平面广告
声明的意思很明显了,就是这个锅,黄晓明不背。
2014年,黄晓明、李冰冰、任泉三人
共同出资组建了明星风投机构叫Star VC
Star VC先是投资了P2P平台财加(原速帮贷)
后又参与了融360的D轮融资
财加目前已终止运营
具体原因未知
其实明星为p2p平台站台并不是什么新鲜事
“皇阿玛”张铁林为鑫琦资产做代言
中晋资产有“九球天后”潘晓婷
马景涛签约橙旗金融
羽泉代言借贷宝
范冰冰代言紫马财行
那英和汪峰为小赢理财站台
王宝强则是团贷网的首席体验官
甚至钢琴届的郎朗也曾做过绿能宝的形象大使……
当然还有曾经最火的e租宝……
唐嫣、李湘、瞿颖、钟丽缇、胡静五大女星
都曾通过微博替e租宝的项目“缪斯时代”发声……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不一一列举
重要的是
明星们代言的这些平台
现在情况如何?
2016年鑫琦资产出现兑付危机
后被上海警方定性为非吸
直到2018年7月26日
公司董事长贾唤琦才正式被判刑……
而中晋资产则因虚设私募基金
涉嫌集资诈骗
橙旗金融已被查封
法人因非吸被逮捕
还有范冰冰站台的紫马财行
在阴阳合同事件爆发后
平台就立即与其撇清了关系
称与范冰冰的合约已到期
并且还未完成续约
不过有趣的是
虽然官网上与范冰冰相关的宣传已撤下
但平台官博目前仍在以范冰冰的形象做宣传
大家想必大家也都清楚
只是很多人不明白
明星为平台代言
存粹只是一种商务合作行为
平台要提高知名度
需要明星的名气来增信
明星替平台站台
赚的就是一个代言费
在代言前能够对平台做尽调的经纪公司真是少之又少
所谓代言就是刷个脸
他们对平台的了解程度
可能还不如你
《广告法》虽有对明星代言行为作出严格的规定
但定责不易
追责更难
盲目迷信偶像名人
和盲目迷信国资背景
本质上是一样的
还望大家在今后的投资道路中
少点个人崇拜
多点理性
新广告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做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做推荐、证明。
简而言之就是,没用过产品,就没资格代言
至于明星们有没有在自己代言的P2P平台上投资,这个就很难说了。
作者简介:网贷冷水君,个人微信公众号:(网贷冷水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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