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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大有可为,两会利好...

2019-03-15 15:35:34 [复制链接] 浏览:457

近几日,侠女将大部分时间都花在研究两会上。从媒体传出消息来看,互金行业无疑已成为代表和委员的热议对象之一。


两会期间,众多代表、委员分别就互金违法人员的处罚、投资人教育,以及P2P平台未来发展等多方面提出有效建议。


管中窥豹,我们能从这些建议中分析出一些行业方向。


1.全国人大代表、复旦大学脑科学研究院院长马兰:集资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建议处死刑。

 

马兰建议应将《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改为: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处10 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且不积极退赔,给国家给人民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较大社会影响的,处无期徒刑,不得减刑,或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马兰代表提议报告中还提到,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改案(九)》第十二条删除了刑法第一百九十九条(情节加重规定),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规定之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当初删除这条主要原因为:


1.当时金融体制改革正在进行,而集资诈骗不是危害比较大的暴力性犯罪。

2.当时民营企业在融资方面存在着一些困难。

3.为体现了少杀慎杀的原则。


但,从目前施行的情况来看,效果并不好。


从第三方统计数据来看,截止今年2月底,全国的民间融资案件受害者已达3.2亿人,严重影响到了社会稳定。各地公安机关已对300多个涉嫌非法集资的网贷平台立案侦查,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资产价值约百亿元


甚至许多集资诈骗的平台老板,就是本着坐牢几年一辈子不愁的想法,蘸着人血吃馒头


对于马兰代表的提议,侠女是支持的,只有提高犯罪成本,才能让那些“老板”三思而行,才有利于金融生态环境的健康良性发展。


2.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百宏聚纤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品管部主任粟琼建议:加大网贷监管力度,防止变相“高利贷”。

 

粟琼代表向大会提交《关于加大网贷监管力度的建议》,希望国家规划网贷市场,进一步防止因网贷所引发的社会问题:


首先提高申请门槛,用大数据平台分析借贷人的消费状况,对以债为生、无消费能力和还款能力的人不能发放贷款,利己利人促进社会和谐;


其次加大网贷平台监管力度,对逾期后“罚利息及违约金”要透明合理计算,对“按天算息滚雪球”的高利率方式要加强整治和清;监管部门须制定明确的措施指导、规范网贷。


众所周知,与传统贷款方式相比,网贷申请门槛低,无抵押,准入条件简单,让一些无还款能力的大学生或年轻人轻松贷款,无节制地消费,陷入“拆东墙补西墙”、“以贷养贷”的深渊。


此外,因逾期引发的暴力催收也成了社会不安定的乱源,部分不正规的网贷平台,在低息表面背后却收取高额服务费,是变相的“高利贷”。


从投诉渠道数据来看,互金领域投诉最多的两大问题是高利贷暴力催收


高利贷到底是如何界定的呢?


从法律角度来说,高利贷是指综合借款成本大于年化36%的贷款,这也是借贷市场通行的监管标准。


现实生活中,传统形式的高利贷确实因监管少了,但其以一种更为夸张的形式流行开来,与互联网结合变为了现金贷(超利贷)


从聚投诉信息可以看到,现金贷的利率畸高,有的年化高达500%,猖狂至极,危害借款人的同时也不利于行业持续发展。


3.全国政协委员、前证监会主席肖钢:建议区分对待“现金贷”和消费贷,支持发展互联网小贷公司。

 

政协委员肖钢针对互联网小贷公司提出了建议:


1,应区分对待“现金贷”和消费信贷业务,避免因“现金贷”整顿对这类公司的消费信贷业务产生误伤,支持与实际消费场景结合、小额普惠型的消费信贷健康发展。


2,要结合互联网小贷公司特点,与传统小贷公司区分对待,提供针对性的政策支持。针对目前行业分化较为严重的局面,建议应在牌照监管时提高准入门槛,更进一步建立分级机制。对评级较好的互联网小贷公司应给予较高的杠杆控制水平、允许其跨区域经营。 


3,建议拓宽互联网小贷公司的资金来源,鼓励其与传统金融机构合作。鼓励其进入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券和ABS产品,扩大资金渠道。


肖钢委员的提议,应该说是深得网贷从业人员的心。


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的有效补充,促进社会资金更有效的流动。而以P2P为主要发展模式的互联网金融,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前沿技术,降低了普惠金融的服务门槛,同时提升了服务效率,真正增强中小微企业在融资需求方面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只有肃清乱象,未来普惠金融领域会更好的发展,真正有核心优势的金融科技企业必将大有作为。


4.全国人大代表、天能集团董事局主席、全国工商联第十二届执委张天任张天任:四大建议,实施穿透式监管,从目前的备案制过渡到准入制。

 

一是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制定“金融信息中介”的标准,出台互联网金融公司的准入条件,从目前的备案制过渡到准入制。


二是建议加强联合执法力度。对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采取零容忍,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加大追讨力度,为金融与科技的融合发展营造良好健康的环境。


三是压实属地监管职责。建议以省级地方监管机构为互联网金融监管主体,落实属地监管部门担负第一责任;以从事互联网金融法人为监管对象。


四是建设信息预警平台。建议有关部门建设互联网金融信息监测平台,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完善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机制。


P2P的定位原本是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为借款人与投资人实现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是信息中介


但在实际经营过程中,经营者通过私设资金池、拆标打包、期限错配等,提供增信服务,异化为信用中介。再加上内部风控无法有效落实,有的平台甚至沦为了赤裸裸的“庞氏骗局”。


行业乱象,投资信心受挫,行业流动性一度枯竭。


再加上一直悬而未决的备案大考,一些表现不错的平台都感觉到了力不从心。


因此,从目前的备案制过度到准入制或许是一条不错的可探索前进的路。


此外,重庆市副市长刘桂平,建议尽快明确P2P网贷机构转型政策,引导符合条件的P2P机构转型为网络小贷公司或消费金融公司,这样利于化解存量业务。


全国政协委员葛华勇,建议加强社会舆论建设,普及金融和网络安全知识,鼓励“金融知识进校园”,提升青少年金融综合素养。


委员、代表们在会议期间提了很多很具建设性和指导性的意见,希望能落实,行业也越来越好。


ps:


最后,借用一下郭树清主席在“部长通道”接受采访时说的一句话,与大家共勉:


"目前老百姓的投资理财领域,问题相当严重,我们必须提高警惕,不能乱投资,不能乱参加集资,更不能借钱去投资,因为这方面的风险是很大的,我们要反复强调这一点。"


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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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首发于我的个人公众号:互金侠女】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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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我心彷徨 2019.03.16

变相为银行站台。

44
巨之人 2019.03.15

都烂成这样了。哪里有什么利好

44
侠女 2019.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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