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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郭

2017-02-21 16:06:47浏览(1312)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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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了风险准备金,网贷就不能投了么?

摘要:1、 什么是风险准备金?2、风险准备金模式存在的法律风险?;3、风险准备金的调整方向;4、东郭的看法。


继广东、厦门之后,北京也展开了对网贷平台的整改行动。

近日,《经济参考报》记者从业内人士处获悉,北京市金融工作局近期召集部分P2P平台召开了整改会议,重申网贷监管办法,提出“禁止平台设立风险准备金”。


那首先咱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风险准备金?


风险准备金就是P2P平台在平台借款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放入专用账户,当借款逾期或违约时,平台依照条款用这笔资金偿付投资人。

早在2015年,央行等十部委印发的互金指导意见就将P2P平台明确定位为信息中介,不得提供增信服务。2016年8月的监管细则再次强调了这一点。

对于风险准备金是否意味着平台提供了增信服务,易观智库高级分析师李子川认为,并不是所有的风险准备金都属于增信行为。增信是指平台提供担保,若风险准备金是客户资金,那么网贷平台不能算是提供增信服务,但如果风险准备金是网贷平台的,那么涉嫌提供增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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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备用金模式存在的法律风险


一般意义上的风险备用金由平台归集,存入平台账户,主要作用是垫付逾期借款,虽然风险备用金适用有限赔付原则,并不能百分之百保本保息,但理论上仍然存在如下几点风险:

(1)因归集资金进入平台账户,可能被认定为资金池业务;

(2)垫付逾期借款,可能被认定为变相提供担保;

(3)垫付后平台相当于受让了债权,而且风险备用金余额不足时,平台也可能以自有资金补足,这样会使平台脱离信息中介属性,而具备信用中介功能。


行业中的两种调整方向浅析


方向一:对风险备用金进行更名

今年8月17日,宜人贷发布了将“风险备用金”更名为“质保服务专款”的公告,宜人贷在公告中称,依照监管与税务部门规范性要求,宜人贷的“风险备用金”将于2016年8月23日正式更名为“质量保障服务专款”(简称“质保服务专款”)。

拍拍贷发布公告称,将于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将“风险备用金账户”变更为按照“质保服务专款账户”,原风险备用金账户的资金100%转移至新的质保服务专款账户。

宜人贷或以及近期拍拍贷对风险备用金进行了更名,首先反映了行业主流认为风险备用金制度本身可能存在合规风险,这也是公告中公开的更名缘由;其次,宜人贷拍拍贷更名,但风险备用金的来源、性质和用途并未发生根本变化,也只能作为一种过渡期的暂行安排。

老祝与资深的法律人士做了沟通,得出的结论是,如果只做单纯的更名,无法完全规避监管风险,其他P2P平台追随的实质意义不大。相信后续这些行业标杆企业,还会继续做出更多的调整。


方向二:由合作的第三方设立风险备用金

人人贷在官网发布公告,“为了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经与合作机构友众信业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简称友信)协商,自2015年12月31日起,友信将开设由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资金存管的专款专用保证金账户,以替代原人人贷开设由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资金存管的专款专用风险备用金账户。该账户资金金额与计提方式、以向受保障理财人提供逾期应收赔付功能、民生银行针对该账户每月出具存管报告政策均不变。”

人人贷以合作机构的名义独立开设保证金账户的做法,相对是一种更可行的选项,类似于第三方机构提供担保,与平台自身进行了有效隔离。


结论与建议

1、首先,还是要在风险备用金之外,引入更加多样的安全保障措施,既合法合规、又切实有效,成本可控。

2、其次,对现有的风险备用金模式,应当注意与自有资金隔离,提示赔付不足风险,避免作出类似保本保息或全额赔付的承诺,避免在涉诉时承担连带责任的极端情形发生。

具体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出借人请求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结合行业先行者的做法,变更风险备用金的性质,修改其名称,并且转由合作机构来开立保证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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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郭说:


现在关于北京地方监管部门禁止平台设立风险准备金还只是风闻,还没有正式文件面世。如果只是明确禁止这种叫法,那么还可以用很多种叫法来代替,就像前面提到的给风险准备金改个名就行,如果是禁止任何有担保、增信性质的措施,那才是真的动真格的了。

有投友认为上层监管部门为啥老是针对网贷,又是存管,又是限额,又是备案,又是不准设风险准备金,其实仔细看每一次网贷新规出台,监管已经对网贷“网开一面”。

笔者(东郭)认为,任何一条政策规定都是各方势力妥协的产物,监管多多少少都会留下一点孔隙给那些能达到要求的。有几家行业老大蚂蚁金服、网信金融,还有前面提到的拍拍贷宜人贷等等还是互金协会的理事单位,有几家还是监管层的顾问和具体意见的起草者。

现实中,风险备用金是一部分投资人选择平台的重要因素之一。当初很多平台之所以“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强行上风险准备金,又各种变着法地为风险准备金改名或者交由第三方提供风险备付,其实都是因为市场有这个强烈的需求,哪怕是国内公认的最早、最纯正的P2P——拍拍贷也先后推出彩虹计划和赔标以及风险准备金,从纯信息中介向信用中介转变。

在现有的市场大环境下,笔者(东郭)认为,短时间内要想完成整个行业从信用中介向信息中介的过渡有点不切实际,待行业相关配套的监管措施逐步到位,投资者风险教育渐渐普及,风险自担的观念深入人心之后,信用中介也会失去其生存的土壤。

现在大家普遍觉得,如果平台没有增信措施那绝对是异类,而到那个时候,大家会鄙视那些开口闭口刚性兑付的人。


我是东郭,一个喜欢混迹于互联网金融的法律人,我的心愿是所有文明独立理性的投资人永不踩雷。


综合自:布谷Time、老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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